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院長(zhǎng)潘教峰4月12日在“新能源技術的機遇和挑戰”報(bào)告發布會上指出: “目前,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都非常重視並加大瞭對新能源技術的投入。以颠覆性能源技術突破爲重心的新能源技術創新,已成爲持續改變世界能源格局、開啓世界碳平衡進程的重要手段。”
4月5日,國際可再生能源署發布的報(bào)告顯示,中國是世界上比較大的光伏發電生産(chǎn)國,同時也是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增長較快的國家,約占全球總裝機容量的三分之一。
業内人士認爲,“新能源+儲能”已成爲未來儲能市場(chǎng)發展的大趨勢,由於(yú)風能和光伏發電的波動性,儲能将在構建以新能源爲主的新型電力系統中扮演重要角色。
新能源與儲(chǔ)能協同發(fā)展已成爲趨勢
雖然新能源和儲能不是一個全新的領域,但是在過去幾年裏,它的發展勢頭受到瞭(le)用戶側(cè)儲能和電網側(cè)儲能的壓制,直到去年才全方面爆發。到目前爲止,新疆、青海、湖北、湖南、内蒙古、山東、山西等地出台瞭(le)新能源儲(chǔ)能分配政策,要求可再生能源項目配置比例達到5%-20%,1-2個小時内完成儲(chǔ)能項目配置。有業内人士大膽預測(cè),“十四五”期間,新能源将成爲更多省份的主力電源。到那時,電力系統調峰能力不足将不再是個别省份、部分地區的問題,而儲能将成爲可再生能源開發的關鍵支撐(chēng)技術,兩者的協同發展是大勢所趨。
新能源發電具有波動性和間歇性,且受氣象因素的影響較大,增加瞭(le)系統的平衡壓力。合理運用大規模儲能技術,可保證電網電壓、頻率與相位變化相匹配,從而減少新能源電力波動對電網的不利影響,還可提高風電、光伏發電並(bìng)網的安全性和穩定性,讓電網吸收更多的新能源。
"原電力市場結構中,用戶端波動較大,發電機組處於受控狀态,當發電機組處於受控狀态時,可以控制發電機組實現動态平衡,但現在,發電機組更多地處於不受控狀态,並(bìng)在電網端增加瞭(le)大量不穩定、不可控的可再生能源接入。那麽使用者和發電方雙方都無法控制,該如何解決呢?由誰解決?整個電力系統都有責任。目前,新能源+儲能是很可行的解決方案,並(bìng)已成爲業界公認的發展趨勢。
如何對儲能進行合理的分配,決定瞭(le)儲能能否發揮效用。專家普遍同意“有效”和“有利”是可再生能源配儲能的首要原則。高效是指通過儲能實現可再生能源的優化利用,盡量減少棄風棄光現象,保障電網安全運行,提高電能質量;高效是指儲能要經濟,通過配置儲能,使發電、電網、用戶獲得的收益高於(yú)成本投入。
雖然各地出台瞭(le)許多鼓勵儲能發展的政策,但在實際推廣過程中,關於(yú)“誰來買單”的争論一直存在。
都是在自己的立場(chǎng)上說話,不願花錢。發電企業根據《可再生能源法》,認爲電網應盡發盡收;電網企業則認爲自己是通道,可再生能源上網後會産(chǎn)生波動,應自行解決問題再上網;用戶感覺自己購買電力一直是即插即用,憑什麽要多花錢。一位知情人士坦言,“如果投資成本無法控制,就沒有人願意投資。”爲瞭(le)解決這一難題,國家發改委有關部門多次召開儲(chǔ)能成本分擔會議,力圖使發電、電網和用戶三方按一定比例分擔儲(chǔ)能建設費用。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就優化電網側(cè)儲能成本分擔機制提出瞭(le)相關建議。目前,我國對儲能技術的規定還不夠完善,通過輸配電價對儲能成本進行分流,影響瞭(le)企業建設儲能電站的積極性,制約瞭(le)儲能技術的推廣應用和産業的持續發展。期望由國家有關部門牽頭,各電網企業配合,設計更加合理的電網側(cè)儲能商業模式,建立以市場化爲基礎的開放輸配電價形成和調整機制,促進儲能成本分擔和疏導。
費用分擔可行嗎?陳海生認爲,建立儲能系統對發電、電網和用戶都有好處,但是,在現行市場(chǎng)機制下,若将儲能成本隻是強加於(yú)某個單一市場(chǎng)主體,則會出現收益小於(yú)投入的情況。建立電力現貨市場(chǎng)之前,是一種多主體分攤儲能成本的有效機制。
行業内流傳相關部門已經探讨瞭(le)3:5:2的分攤比例,即發電端、電網端和用戶端按照3:5:2的比例分攤儲能配套費用。據知情人士透露,有關部門對儲能成本分擔機制進行瞭(le)長期探索,普遍認同“誰受益誰付費”的原則,如果達成共識,将對可再生能源和儲能産業産生很大的影響,但具體分擔辦法還沒有確(què)定,有待進一步讨論。
“儲能幹多份工作,卻隻拿一份工資”,儲能雖然有多種價值,但收益卻非常單一。目前儲能發展根本的問題是儲能價格機制問題,可再生能源配置儲能後,從不可控電源變(biàn)成可控的、可調度的電源,應該在價格上有所區别。再生能源輔助儲能可以獲得多種收益,例如參與調峰、調頻等輔助服務,以獲取輔助補(bǔ)償;減少棄風棄光電量,增加電費收入;降低電網考核成本;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以獲取電價收益等。
在實踐中,市場還探索出一些可行的商業模式。如:青海共享儲能方案對行業具有借鑒意義,由第三方投資,在新能源彙集站、升壓站中配置儲能裝置,與周邊(biān)光伏電站共享共享,集中調度、集中管理、集中結算。"誰受益誰付費,反過來講,如果誰付費誰受益,儲能的春天就真的來瞭(le)。"
針對成本回收難,很多人提出瞭(le)自己的看法。比如甯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群就建議加快電力市場變(biàn)革,形成“誰受益,誰付費”的市場化長效機制;出台政策推動能源存儲雲平台建設,支持電化學儲能的充分利用共享與互聯網化;大力推廣新能源發電,配套建設大型儲能電站,促進東西部經濟均衡發展。
一些電網公司也提出瞭(le)推動儲(chǔ)能技術大規模應用的建議。同時,在多方讨論的背景下,多地還在探索共享儲(chǔ)能、容量租賃、輔助服務等可行的商業模式,盡量促使儲(chǔ)能單元成本降低,使用頻率提高。